2004年8月1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浙江法制报精彩推荐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雁荡山为孩子哭泣
十一黄金周全国首起游客死亡事件调查
本报记者 朱乔夫 文/摄

  这个十一黄金周,并非所有的人都过得高兴,至少金华的陈章明先生一家是这样的,他刚刚在10月3日失去了他惟一的儿子——陈旸。
  小陈旸属龙,4岁,10月3日下午1点20分在雁荡山小龙湫景区卧龙谷坠崖身亡。
  在景区安排的宾馆里,哭干了眼泪的旸旸妈妈不断诅咒着景区的名字,她认为景区的名字与儿子的死亡冥冥中有关联。较为理智的旸旸爸爸陈章明则不这样认为,他把儿子的死亡归咎于景点的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空中栈道的踏板边缘留有一道大大的空隙。
  而这起事故,也是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国第一起游客死亡的惨剧,另一起则是发生在福建省的山体风化石砸死游客事件。
    
  其他人通过后靠山体一边的旸旸却不见了
  “如果旸旸没做那个梦,说已故的外公要旸旸去玩;如果旸旸不是那么聪明、拿着地图告诉我要去雁荡山,我最多也只是带他到儿童乐园一类的地方去,怎么都想不到要带这么小的孩子来雁荡山……”尽管陈章明看上去比较坚强,但说着说着,眼泪就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
    10月2日,陈章明暂时关闭了自己在义乌小商品市场的门市部,他要带着妻子、儿子旸旸和14岁的女儿开车去温州乐清的雁荡山玩。据旸旸妈妈说,一路上还是旸旸手拿地图,“指挥”着爸爸沿地图上标的路线驾车的。当天,一家四口到了雁荡山,并入住景区。
    10月3日,陈章明夫妻带着两个孩子于下午1点20分左右来到了卧龙谷,并沿着卧龙谷的依山电梯,上升到专门为观赏小龙湫瀑布而建的空中栈道。空中栈道宽1米左右,离地六七十米,一边依山凌空而建,一边以钢管为护栏,地形极为险峻。栈道由带防滑花纹的钢板铺成,靠山体一侧,还刻有“请依傍山根”的大字。
  由于电梯是专门为上栈道而建,而栈道又是专门为观赏小龙湫瀑布而建,因此,上栈道观光和观光完毕的游客来回都得通过这条窄窄的空中栈道。也就是说,这条不过1米左右宽的栈道并非“单行线”,而是双向通行。景区管理者甚至还在栈道中间划了“分道线”——靠山体一侧供观光完毕准备离开栈道的游客走,而下电梯上栈道的游客则走凌空一侧。
  电梯共有两部,当时陈章明带着旸旸先走出其中一部电梯,而妻子带着女儿乘的那部电梯稍后才到。为了等妻子和女儿,一直拉着儿子的陈章明就侧过身子,自己站在栈道凌空一边,放开手让儿子站在山体一边,让出了中间的栈道让其他人先走。
  当其他人走过、妻子女儿来到身旁,陈章明回头准备再拉儿子的手时,旸旸已不见踪影,大女儿先叫出了声:“弟弟掉下去了!”旸旸竟从栈道和山体的空隙中掉了下去。只两三秒钟,山下传来沉闷的坠地声和游客的尖叫声。陈章明、妻子、女儿立马回头进电梯,再次下到卧龙谷,飞快地冲向儿子的坠落点。旸旸已浑身是血,妻子见状顿时昏倒在地。
  陈章明抱起儿子,一边叫着“儿子,挺住;儿子,挺住”,一边朝出口处狂奔。几分钟后,执勤民警就闻讯赶来了,并从累得快虚脱的陈章明手中接过旸旸,冲向景区外。不一会儿,以最快速度赶到的警车将旸旸和一直跟在后面的姐姐带上,直奔当地白溪医院抢救。很遗憾,此时医生也已回天无力,旸旸魂归雁荡卧龙谷!
  “意外”还是安全责任事故 善后赔偿协商陷入僵局
  当天,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生产安全监督部门立即关闭了卧龙谷景点的电梯和栈道,并成立了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妥善安置死者家属,还请保险公司到事故现场和医院进行了解调查,并就赔偿事宜进行商谈。
  但因双方的条件差距太大,谈判陷入僵局。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这究竟是一起什么性质的事故。景区管理部门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陈章明作为家长有监护不周的责任。陈章明为代表的死者家属则认为,这是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应由景区承担全部责任。陈章明的代理律师说,意外事故就是因为意想不到的原因发生了事故,这并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区分责任的用词。他说:意外事故或者意外伤害大约有10个大类,几乎涵盖了除故意造成的事故或者伤害外的所有伤亡情况,旸旸的死亡当然也属于意外事故。但是,意外事故发生的责任在哪一方,就不是以是否意想得到为标准了。就旸旸坠崖事件而言,它是以提供服务的一方是否有能力对这些安全缺陷、安全隐患进行弥补来衡量的——如果任你再好的技术、花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这些空隙,那么就是不可抗力;而如果不是,那就是一种过失,是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凡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均为旅游安全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的就是一起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由于种种原因,这一事件至今未被外界所知。当死者家属在律师的指导下,准备重上栈道拍摄相关设施以取证时,也被相关经营管理部门以“已经关闭,需公安机关在场”为由,加以拒绝。
    10月9日,记者通过各种渠道,想方设法来到坠崖现场——栈道,进行了详细查看。在此之前,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的一名领导对记者明确表示,按照栈道现有的安全系数,绝对不可能发生一个人从栈道靠山体的一边掉下去的情况。照他的说法:“山体与栈道之间的缝隙,就是塞也不能把人塞下去,更不用说是漏下去了,这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太意外了!”事实上,景区的管理和经营部门也是据此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的。
  在小龙湫栈道现场,记者看到数名工人正在对栈道上的空隙进行补救。出了电梯门,沿着栈道向前,只见靠山体的一侧,钢板与山体之间不时出现一些较宽的空隙,最大的有30公分左右宽。而栈道凌空一侧,尽管有铁栏杆,但因其高度只达成年人的胯部上下,人靠着栏杆时会有“上身就要翻出去”的感觉。而栏杆下方用于加固的铁栏和铁链,间距起码有六七十公分宽,应该无法阻拦小孩向外探视。
  一同上栈道的当地一位媒体的朋友在此也是“如履薄冰”——他弯着腰,尽量降低高度缓缓而行。他说,如果旅游设施必须确保游客安全的话,那么这样的栏杆也只能“保护”步步小心、身心健康的成年游客的安全;对小孩子而言,这样的设施就太简陋了。
  记者又仔细查看后发现,由于栈道铺设的钢板边缘是平直的,而山体表面却凹凸不平,因此,一块钢板实际上只有很少一部分能紧贴山体,山体凹进去的地方自然就产生了空隙。事实上,一些空隙过大的地方已经添加了钢板,但却不是每个有可能发生危险的空隙都作了弥补。细看之下不难发现,栈道施工者和检查验收者都是以成年人的体形来衡量是否安全的,因为这些空隙的大小顶多能卡住成年人的腿,但这些空隙对一个4岁孩童来说,就显得太大了。
  主管部门迟迟不上报 坠崖事件显得更为神秘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这起发生在十一黄金周的坠崖事件,由于当地主管部门的“迟报”而显得神秘。
  事故发生后的第2天——10月5日,记者向浙江省假日办求证这起事故时,却被告知他们并不知道该事。也就是说,省假日办并未接到温州乐清旅游管理部门的报告。记者又向全国假日办核实,全国假日办向记者提供了今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信息的5份通报。记者看到,10月1日到5日,全国假日办共接到各省区市假日办上报的旅游安全事故报告3起,其中2起为旅游行车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伤2人、轻伤或轻微伤11人,均已得到及时救治;另一起为海边意外事故,失踪1人。其中并不包括雁荡山这起坠崖事件。
  由此,记者确认,雁荡山的这一坠崖事件截至10月5日尚未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按照《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尽快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对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要同时向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0月6日,记者终于从全国假日办得到消息,他们已经得知该事件的信息。但这些信息并非是由乐清旅游管理部门层层上报的,而是有人在10月6日上午9点30分,以投诉的形式反映到全国假日办的。
  全国假日办的值班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浙江省假日办取得联系,要求他们立即查报有关情况。直到6号上午10点,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局才在全国假日办和省假日办的不断追问下,向全国假日办进行“报告”。
  据悉,雁荡山景区在坠崖事件发生后已立即关闭了卧龙谷景点的电梯和栈道,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链接
  今年10月6日晚7时,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发布了十一黄金周第6号旅游信息通报。
  在“全国假日办受理游客咨询和投诉情况”一项中有这样一条:
  (五)10月6日上午9:30,接游客陈先生投诉,10月3日,他的一个亲戚带小孩到雁荡山游玩,小孩不慎掉入谷中,送医院后不治死亡,景区对赔偿问题至今没有说法,请求全国假日办协助处理。全国假日办值班人员立即与浙江省假日办联系,要求他们立即查报有关情况。上午10:00,接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局报告说,10月3日下午1:20,金华一名5岁男孩随父母到雁荡山灵岩景区卧龙谷游玩(散客),不慎跌下山谷,摔成重伤。风景区管理人员和民警立即在第一时间将伤者送至雁荡镇医院抢救,乐清第二医院也紧急出动救护车赶来,但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死亡。雁荡山风景区已为此专门成立了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妥善安置死者家属,并请保险公司到事故现场和医院了解调查,理赔事宜还在商谈中;另外,雁荡山景区在此事故发生后已立即关闭了卧龙谷景点的电梯和栈道,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严防意外事故再次发生。